八九网

重复、双重、多重缴纳养老保险怎样处理?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国办发[2009]66号文实施之前已经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它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个人帐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再清退。

1楼

本主题得到了6位网友支持。如有不适,请及时通知我们处理。


相关:

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待遇领取规定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比例及待遇领取规定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哪些?
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规定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有哪些?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医疗费报销范围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跨省流动就业怎样转移养老保险资金?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职工退休时出生时间如何认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发展企业年金的意义
建立企业年金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为什么要实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是怎样规定的?